爬格子生涯

喜歡寫作,但一直不嚮往以爬格子為生,但每隔數載,總會有報館或雜誌社找我供稿。試過香港報館找我寫關於紐約的政治新聞,也試過雜誌社找我寫關於電腦資訊的稿,全部是拍臂頭義務性質的工作。他們欣賞我,除了因為我懂得那方面的資料外,也因為我寫得較工整,也願意寫。由我直接供稿,可以省卻訪問、撰稿及較對等工作。我唯一一次收費供稿的經歷,要算十八歲的一年,也是頭一次有人願意刊登我的劣作,那年某雜誌社搞的噱頭,開了一個專欄,要某電台的 DJ 輪流供稿,文筆生疏的馬上露了底。朋友知我寫得好,央求我作其槍手,我只有隨便找一篇閒來記下的隨筆給他敷衍過去,最後給刊登了,雜誌社支付了五美元的稿費,自己的作品被換了他人的名字刊登,心裡其實有一點戚然,最後大作也沒有留底,跟文化界的初戀就是這樣不光明地過去了。

不收費的另一個原因是稿費太少,上回替香港報館寫稿,我當時身處美國,他們開出一港元一字的價錢,才廿美元的稿費,小弟日理萬機,才不去費神遠洋支薪,但身感文化人的血汗錢真賺得不易。K 是我認識的朋友當中,唯一真正的全職寫作人,當過記者、翻譯及編輯,也寫過專欄,報章每天出紙,稿也要每天寫。寫作人必須有敏銳的時事觸角才行,為此,K 的工作壓力十分大,尤其是當記者的時候,常常害怕遺漏了某件重大新聞,而令得自己在同儕之間無地自容,最後還是找了一份不用再寫的工作。

前陣子 K 找我幫忙翻譯數份文件,因要求的交貨時間較匆忙,她央求我幫她一次。難得我中英文的能力都算過得去,我實在是最適當的人選。但稿費實在低廉,大概只有當年報館開的價錢的十分之一,為此向她訴了多次苦,搞得她萬分過意不去,這便是文化人的生涯,慶幸一直以來都不嚮往以寫作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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