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頭好

諺語有云:『千金難買心頭好』,意譯就是:人會為一件合心意的事物不惜花費,所以世上最值錢的東西不是金玉珠翠,不是港島南區貝沙灣無敵海景的高層單位,而是『心頭好』。『心頭好』是一個空泛的價值觀,不能以低俗的物質來衡量,例如一個巿值七千大元的 Prada 手袋,是心頭好的話,七萬元也不貴;不是心頭好的話,七毫子也不屑一顧。所以『心頭好』的價值是沒有既定標準的,可以因人的品味而異,也可以因時、地、潮流、社會環境等種種因素而改變,有人為了『仔仔』的親畢簽名而通宵達旦地排隊、有人會為了 Hifi 裡頭的一顆真空管而花上千元、更離譜的是竟然有人願意花數百元收購 Britney Spear o趙過的香口膠。在這個像萬花筒的世界裡頭,千奇百怪的興趣比比皆是,既有人辭官歸故里,也有人漏夜趕科場,當局者固然瘋狂鍾愛,不是那杯茶的朋友卻輕蔑地吐一句『痴筋』,誰對誰錯?分別其實在於『心頭好』三個字。

是日攤開報紙,發覺林煥光先生為了一段婚外情而毅然辭去特首辦主任一職,大眾無不嘩然,連踢爆該艷聞的雜誌社也始料不及。許多報章也引用了『不愛江山愛美人』來形容林煥光先生。貓朋友的評語是:偉大,網友的留言則是:死蠢。一面是年青貌美的霧水姻緣,另一面是家庭前途事業,魚與熊掌,應該如何選擇?這就是一個心頭好的問題了。以林先生來說,她,是值得的。

再說本地另一件大新聞:西九龍文化項目。其中一項『天幕』的爭議跟過去什麼廿三條及四十五條的課題不同,因為爭拗的重點不是民生、政治或利益,而是一個純粹的品味問題。話說某日電視台訪問了兩個不同的建築師公會,一個認為天幕美,一個認為不美。究竟天幕算是什麼?藝術品?肉酸的建築物?長線的抹玻璃投資?還是阻礙了更多﹝及更高﹞地產發展機會的絆腳石?連天幕的『藝術定位』也搞不清楚的話,那麼四十億元的價值問題是永遠不會有結論的。我敢肯定,同一個天幕放在巴黎羅浮宮門外不會出問題,但放在農民社會的大門前便一定會有人非議。相同的價值問題有如我家客廳上的兩幅油畫一樣,我曾經徵詢過母親大人的意見,結果是她對劉青雲加郭靄明的月曆掛像比梵高的自畫像更有興趣;又正如我對掛在窗前那一串黑古勒突的不明物體不置可否一樣,原來那才是鎮家之寶 ──『新會果皮』。

322

04 走吧

上文提及,一年的終結就是一張成績表。回望過去了的三百六十四日,曾經得到幾多?失去幾多?幹過了什麼事情?有什麼還未做?在除夕的一夜,我們歡送著一年的過去,歲月恰如向著夢想起航的郵輪一樣,開走了以後,印象便只能存活於回憶之中。對於剛被災難牽連上的受害者來說,2004 年是一個惡夢,是天堂的終結,是地獄的開始。這一年的除夕夜是忐忑的,他們既想把最後的快樂留住,也想把糾纏的哀痛送走。唱著 auld lang syne 的時候,百感交集,一雙淚眼目送著鐵達尼號離岸,甲板上那熟悉的旅客遙望著親友道別,大海緩緩地把巨輪吞噬,直至沉沒在水平線下。我們將不會忘記,2004 年就是如此離開的。

上周日,南亞洲的一次災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奪去了十萬人的生命,如雪片飛來的惡耗,令我不禁懷疑上帝究竟是否愛他的子民?為什麼上帝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他是否真如我們所信的萬能?究竟這個世界有沒有上帝?一個地震激起了海嘯,以時速五百哩突襲南亞洲多個國家。在短短幾秒之內,巨浪把一個仙境打成了煉獄,瞥時間破壞了許多幸福、快樂,一個家庭失去了五位成員,鴛鴦拆成一半,這都是上帝願意看見的嗎?

這是個最好的年代,也是個最壞的年代。2004 年帶著無限傷痛地離去,我們渴望在新一年裡災難不再,明天會更好。然而,到底破鏡終難從圓,失去的也許永遠不能尋回,回憶的傷口,期待 05 年的曙光能夠把它撫平。

321

又到聖誕

為什麼聖誕節是在十二月廿五日?肯定的是,這並非是耶穌誕生的『正日』,確實的降世日期已經不能考究了,十二月廿五日只是教會承襲下來的傳統,象徵性多於史實。為什麼聖誕節一定要在十二月廿五日呢?眾說紛紜,有的說是根據聖經記錄而推敲出來;有的說是跟天象有關,因為一年自十二月廿五日開始日會漸長、夜漸短,象徵著未來將逐漸光明的意思;更有的說是跟當年的羅馬政府有關。無論如何,為什麼偏要在十二月廿五日不可呢?不偏不倚地定在元旦前的第七天,是一年裡的最後一個節日,跟新一年只差一個星期。感覺上,聖誕節就像是求學時代那暑假前的最後一課,戲肉是:派成績表。給過去一年的努力來個總結,有的收穫的多,有的少,到底有人歡喜有人愁,考得不甚合意的,便只有寄望來年再接再勵。聖誕節就是那份幸福的成績表,一年的耕耘到底有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對不如意的人來說,也許,聖誕節其實是個難熬的晚上。

記得小時候的聖誕節是遙遠的,現實總及不上在圖書裡描寫的多姿多采,沒有聖誕老人、沒有聖誕樹、沒有七彩繽紛的裝飾、沒有聖誕大餐、沒有派對、沒有禮物。某年,父親買了一串彩色的閃燈掛在牆上,上下打上一小一大兩個三角形佯裝聖誕樹,大慨小時候豐富的想像力就是如此鍛練出來。一年過去了,聖誕節那一夜就在閃爍的燈光下渡過,期盼的熱鬧並沒有如願地兌現,只有在沉默的夢裡尋找矇矓的氣氛。

求學時期的聖誕節是矛盾的,節日是否過得精彩,要視乎許多環境因素。首先要看看人緣好不好,某某家裡搞了一個舞會,自己是否被邀請之列?為什麼連小春、大雄也有份,自己卻要悶在家?有幸被邀請了,還得要通過母親大人那一關:去那裡?是那兒的朋友?我是否認識的?他家裡有什麼人?跟誰一起去?在那兒幹什麼?什麼時候去?什麼時候回來?………. 就算沒有答錯一條題目,都要弄清楚衣櫃裡是否有一套見得人的便服,有沒有蘋果牌?有沒有 Addidas?這時候才發覺沒有階級虛榮的校服是多麼的可愛。一年過去了,聖誕節那一夜沒有舞會、沒有飲衫、甚至阿媽唔比去,唯有在無奈之中渴望快高長大。

現在的聖誕節是忐忑的。從家庭到群體、再轉變為個人的節日。不,應該是兩個人的節日,應該是的,但仍要視乎『環境』因素。無獨有偶,在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裡,她偏偏會在平安夜當晚加班、上課、陪家人食飯、入醫院 ……. 明知是天花亂墜的借口,但都叫人不得不相信,總好過承認自己『仍未夠班』、自作多情、一廂情願。一年又過去了,聖誕節那一夜沒有約會,一個人在家反覆地聽著老掉牙的聖誕歌,平安夜的晚上,該寂寞的依舊寂寞。

320

文化乞丐

西九龍文化項目才剛出爐,民間不滿之聲起始彼落,可是說來說去,總不能歸納出一個共通的理由,有的反對單一投標方式、有的投訴文化項目不能由地產商主導、有的說項目缺乏了文化發展藍圖、有的說香港缺乏了文化教育、有的認為博物館在香港沒有巿場、也有批評天幕設計的聲音,百家爭鳴,就是說不出西九龍該如何去辦。巿民的矛盾是可以理解的,香港一直貴為文化沙漠,藝術團體從前要地產商資助十萬八萬也難於登天,如今他們『忽然』對文化界頻抛媚眼,並謂『賠百幾億也在所不惜』,文化人都嚇了一跳,活像一個平時只為一日三餐而活的乞丐『忽然』變成了王子一樣,瞥時間要制定出人生大計,誰都會變得手足無措。

總括來說,各方的聲音都是為了同一個出發點:文化發展的軟件不足,養不好那隻母雞﹝藝術教育﹞,它生下的蛋﹝設施﹞也不會健康。我的立場是清晰的:先要有蛋,才能有雞。一如在前文《文化情》裡所說,文化設施的建設是不需要理由的,不需要什麼藍圖,也等不到藝術教育有了成就才去幹。藝術是不可能經教育去硬塞給下一代,文學就是一個例子。香港的中文教育一直不乏資源,但多年來,香港一共誕生了有多少位文學家?所以藝術不是『教』出來的,而是要培養出來的,從欣賞開始潛移默化地提升個人的品味。當有了高質素的作品供欣賞後,香港人的藝術品味自然便會被提升,就如今天的大會堂一樣,到場欣賞演奏會的人不一定都聽得明白,但多聽一兩場後,人便漸漸的開始懂,香港如是,全世界也如是。

無線及港台一連兩日播出了《忽然文化》的新聞專輯,當中梁文道曾說文化人是不被重視的,『感覺上像個乞丐』。這句話令我感觸良多,作為文化人的一分子,我們的確是乞丐。當獨立創作人時,我們乞求人來欣賞、認同;搞展覽會的需要四處乞求經費;搞成了,反而去乞求群眾來參觀,其實我們一輩子都要降低尊嚴去乞求,不同的是,我們不為肚皮,為的是精神上的滿足。文化工作者對藝術的付出是群眾所不能理解的,我們是乞丐,在文化沙漠裡乞求一滴甘露,也是渴望移動大山的愚公。地產商的文化情在一夜之間忽然從冷漠變為熾烈,背後的動機當然不會是『我深愛文化』如斯簡單。然而,香港人對文藝設施已經等得望穿秋水了,一夜間多了一個古根漢或龐比度博物館,對香港來說,到底並不算是壞事。

地產商的忽然垂青並不可怕,但群眾忽然對文化的關心卻令我頗為擔憂,一時抖出了香港藝術館去年只有廿二萬人參觀;一時又批評四十億的天幕『多餘』。一如去年皇馬訪港的鬧劇一樣﹝見《足總執笠吧!》﹞,群眾最終把足總拉倒了,但自從皇馬走了後,香港巿民對本地足球運動依舊冷漠,當皇馬的三分鐘熱情退卻以後,足總仍然乞不到人來支持,所以早說足總應該執笠。文化藝術也是既吃力又不討好的事情,一年只有廿二萬參觀人次的藝術館不是批評西九龍項目的理據,而是我們對文化藝術冷漠的反醒。四十億元的 Norman Foster 設計、五萬元的曾灶財作品,值還是不值?與其乞求認同,不如也都執笠算了。

319

文化情

西九龍的文化項目現正進行諮詢,輿論都是一面倒指責政府的。當群眾的情緒普遍處於『百犬吠聲』的狀態時,爭拗己經變得不理性了。而用非理性的態度去討論本來已經是模糊的文化藝術,情況會跟台中巿一樣:博物館最終會胎死腹中。

西九龍文化項目的致命傷,是文化藝術本身並沒有一套科學標準去衡量成效,所以質詢比証明容易,實幹遠比批評來得困難。當古根漢和龐比度獅子開大口地索價逾億元時,這將會是物有所值嗎?『值』由哪一條公式計算?以入場費收益來計?曾灶財的墨寶賣得五萬多元,對本地的經濟影響了多少?對本土文化有多大意義?香港人的藝術品味又會因此而提升了多少?誰可以判斷?我只知道畢加索的《巡遊》畫離鄉賤,淪落在一個商場裡展覽,究竟香港具規模的博物館在哪裡?相鄰的上海、北京、台北早己擁有像西九龍一般的大型文化建設,香港的文化步伐顯然落後於人,甚至比台中更不如,她如何僭稱亞洲國際都會?

話說去年台中巿大力推動了一項像西九龍的大型文化建設,並著意由古根漢博物館去承辦,時間上足足比香港早一年有多,並幾乎落實簽約,但項目卻在今年十月底給巿議會擱置了下來。問題在於古根漢索價過高,藝術界雖然支持,但可惜沒有爭取到普遍巿民的認同。事件最後演變為群眾運動,項目被批鬥成『割地給古根漢』,而用在評估上的七千萬元新台幣更被抹黑成『挪用公帑』,巿長被告上了法院。文化項目淪落至斯,不難令熱心的工作者感覺無奈。香港會成為另一個台中嗎?

文化是不可或缺的,她有如養育我們成長的母親,經歷過付出、老去、被淡忘等百般滋味。唯獨她的愛一直流漩在我們的血管裡,看不見、割不開,不用懇求、也不是施捨,默默地成為生命裡最重要的元素。記得小時候那一件小毛衣上佈滿著母親的縫補,穿起來感覺特別溫暖。長大以後,我們雖然可以買下十件八件名廠毛衣,但它們畢竟都是人生裡的過客,舊了便得丟棄。只有在回憶裡的小毛衣能夠歷久不衰,因為它曾經附有母親的體溫,令我們畢生難忘。母愛不是慾望,而是精神上的昇華,她斷然不是從夜店裡撿來的流鶯,而是和藹可親的師友。然而,母親總有年華老去的一天,卻老而不衰,她的愛是沒有時空、沒有界限的,她不是一台退化了的機械,而是那夜空上的點點繁星,百年如一地閃耀著彩色的光輝。母愛不能以歲月來衡量,也不受俗人的目光所輕視。無論如何,母親是不能被唾棄的,只因為血濃於水,不需要任何理由。

318

流逝了的十四歲

石硤尾村落成至今已有一段日子,類似的舊式公共屋村已經所餘無幾,看來她已經是夕陽西下,快要清拆了。時代的巨輪是殘酷的,要立新,便免不了要破舊,只是當一段歷史快要被掩沒的時候,懷舊的人不免捨不得。回憶過了賞味期限之後,最終仍是需要丟棄。

童年時在深水埗區住了一段很長的時間,雖然沒有住過公共屋村,但說是在屋村長大也錯不了。原因深水埗的生活是離不開屋村的,幼稚園和中小學都在屋村裡唸書、朋友都住在屋村、一切衣食住行、歡樂回憶都深深地印了在那一個人口稠密的地方。離開了香港十三年後,元州村、李鄭屋村及長沙灣村等相繼換了面貌,童年的足跡都被掩蓋了在一幢幢簇新的高樓大廈之下。老地方一夜之間換了主人,心裡頭有點兒惆悵,奈何人都是貪新鮮的動物,眼前的新事物往往比懷古更為吸引。回憶有時候像分了手的愛人一樣,要是感覺早已移情別戀的話,那一滴眼淚,便變得有點兒牽強起來。相反,前陣子老家對面的牛頭角下村進行拆卸工程,畢竟是面對了十多年的境物,眼看舊樓一幢一幢地拆下來,歷史便一點一點地從心裡移走,恍惚挖土機每動一下,都會把回憶挖走一樣。然而,我不明白的是,為何石硤尾村還不拆掉?

偉明是兒時的好朋友,跟他最稔熟那一年是十四歲,他那時候住在石硤尾村,正正就是在嘉頓麵包店對面的一幢。每一次乘車到高登電腦中心,車子總會在偉明的舊居門前經過,每每記起許多往事:從前我們會在小公園裡談論校園趣事,一說便說上大半天;也試過乘偉明的家人外遊之際,偷偷地在他家裡留宿;也試過半夜三更溜到大排檔宵夜 …….. 一別十多年了,偉明還住在這兒嗎?回憶,似乎都存封在石硤尾村的一幢舊樓裡頭,若有若無。每一次的路過,緣份恍惚是伸手可及的,卻又遙遠得像一幀泛黃的照片,石硤尾村還在,但昔日的時空早已流逝得一乾二淨了。石硤尾村依然未拆,也許是因為我倆的友情還在,但也可能只是一廂情願的誤會。忽然間,身後傳來了一陣熟悉的聲音,一轉頭,卻又找不著半點影子。十多年了,偉明應該搬了吧。

317

維蒙州的一片紅葉

愛情是淡淡然的,就像夾在書本裡頭的一片紅葉,令我們記得那色彩絢麗的秋景,回憶歷歷在目。曾經擁有過一片紅葉的人,都應該珍重地把它保存起來,偶爾翻出來悠悠細味,情懷便可以歷久常新。

某天從抽屜裡翻出一本小說,模糊的故事早被一片薄塵封住。我輕輕把它掀開,忽然抖出了一片紅葉,葉上的脈絡驟似藕斷絲連,卻又深刻地沉默著。記憶中,那是她送我的最後一份禮物。唸大學時的某年,她因轉校而從繁忙的紐約搬了到波士頓。心,自始也被阻隔了在千里之外。頭一年的十月份,她到了相鄰的維蒙州旅遊,那兒是有名的秋景勝地,滿山葉海,紅的、橙的、棕的,草地舖上一層又一層楓葉地毯,十足一件大自然的藝術品,詩意綿綿不盡。那原是一處浪漫的地方,只恨該來的我沒有來。電郵裡的片言隻語,不足以表達維蒙州的美,她唯有寄我一片紅葉,婉約地描繪了眼前的景色、她心裡的遺憾。但那時候還是感覺欣慰的,因為當她摘下紅葉的一剎那,她己經摘下了維蒙州的彩色 ── 她心裡有我。

歲月如流,總覺得秋天是優美而短暫的,只有紅葉告訴過我,它曾經如何的燦爛,但卻是只有維蒙州的秋值得惦念。香港的秋天很是單調,門前幾株樹一年四季也是沉悶的暗綠色,春天是暗綠色、夏天是暗綠色、秋天是暗綠色、冬天也是暗綠色。偶爾碰上一株令人心動的黃葉樹,卻是轉眼間落得一樹凋零,滿地殘葉。很渴望在香港可以遇上像維蒙州一樣令人心醉的秋景,然後摘下一片黃葉,長留心裡,永不褪色。

316

勇於藝術

在中國哲學裡,人生分為真、善、美三部分,有所謂科學求真、道德求善、藝術求美,三者之間並沒有矛盾。以一個本年度最新款的 Prada 手袋為例,求真可以講究手袋的質料、大小、耐用程度、甚至在米蘭站脫手後的價錢等等,一切依數據為本。相比起來,求美則模糊得多,一個手袋美與不美,純粹出於個人的感覺,因為美本身就是不清晰的。求善也是相同的道理,這個人的品格好不好,也沒有真實數據可以證明,假若閣下認為深圳羅湖城的 Prade 跟中環 Landmark 裡頭的 Prada 『都係一樣』的話,那就是『善』的標準有問題。

驟聽起來,在求真、求善、求美之外,也應該加上求『財』,沒有錢,大概便不能夠在道德之內換來一個既真且美的 Prada 手袋了。然而,想深一層,妳能夠為『美』付出多少?是當妳富有的時候,才願意用零錢去求美?還是當妳衣不蔽體的時候還會殷切地求美呢?許久以前遇過一位落魄的畫家﹝見《病態消費者》﹞,他家境並不富裕,但他畢業後並沒有急於去找工作,反而是揹上了背囊,隻身跑了去巴黎的梵爾賽宮,一睹夢寐以求的大師傑作,為求『看』一幅畫而甘於流落異鄉,那是典型以藝術為重的理想主義者,他所付出的勇氣,並不是我等凡夫俗子可以想像的。

美的物事難求,有巿場便必然有價,但我們不能本末倒置,美與錢之間其實是沒有必然的關係,美的東西不一定要價值連城,反之,一個被瘋狂炒賣的品牌不見得一定是美,藝術本身不應是偶像崇拜,也不是羊群效應,美只在乎個人的品味。事實上,在一眾大師的眼裡頭,美是無處不在的,可以是《蒙羅麗莎的微笑》,也可以是路旁的一束花或一塊石頭﹝見《散步》﹞,問題是你敢不敢在路邊撿起一堆廢物,然後四處炫耀它的美?要成為一位藝術家,除了要獨具慧眼之外,或許還需要一點勇氣,這點勇氣會令人敢於推崇不為俗人所接受的美,他們才是推動藝術發展的先驅。你認識這樣的一個人嗎?不論是第一位欣賞曾灶財塗鴉的朋友,還是第一位把紅白藍膠袋視為美的設計師,他們都勇氣可嘉。

315

懶↑

在語言學的理論上,語言是因應人類生活所需而產生出來的,所以不同地區的方言會或多或少地反映出當地的文化,例如中國人對食的要求很高,所以煮食的 詞匯也很豐富:煎、炒、煮、炸、燉、燜、焗、烚、烙、煲 ……. 林林總總,外國人則來來去去只有 fry、steam、boil,要是番鬼廚師東來拜師學藝,定必雞同鴨講、『一言』難盡。相反,英國多霧,形容霧的詞彙則比中文多:Fog、hazy、 brume、mist、smog、miasma ……… ,而中文只用霧、煙霧、迷霧、噴霧,也是一個『霧』字走天涯。

要研究 一個民族的涵養,其實可以從他們的粗話中略知一二。義大利人和日本人在鬧人的時候大不了把人稱呼作豬或者蠢才,這是一個十分斯文的用語,跟英語及中文那種直搗黃龍之勢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再說,國語跟廣東話的粗話又有微妙之別,國語多用『幹』字,這個字原意解作『做』,但跟被鬧者『做』什麼則沒有清楚說明, 所以在意思上是極為含蓄的,只有鬧人與被鬧者之間才能夠意會出來。相反,廣東話的粗話則帶有一種野蠻的脾性,認為一個『幹』字不夠達意,要創做一個獨特的詞彙來表明鬧人者想『幹』什麼,字面上含有強烈的痞子謾罵意味。

在粗話的表達層面上,明顯地說出了廣東人有一種粗魯的潛藏文化。然而,在眾多的詞彙當中,最令我感覺羞愧的還是香港俚語中的一個『懶』字,不是懶惰的『懶』,應該把尾音向上提,音『懶↑』。『懶↑』是一個否定字,跟『不』的用法 一樣,但『懶↑』只適用於否定他人的優點,例如懶叻、懶醒、懶有學問、懶有文化﹝修養﹞等等,而不會見於懶蠢、懶笨、懶無知等否定缺點之上。歸根究底,是香港人普遍有一種妒忌心態,再演化為『唔抵得』,所以一遇上比自己優越的人時,不讚他『好叻』,反而揶揄『懶叻』。這個『懶↑』最令人痛心的是它把一貫的道德觀念扭曲了,把『叻』從原本的正面評價改變成負面,歪曲為一種炫耀,而把自身的不足美化為謙厚,這是典型的阿 Q 精神,依魯迅的看法,這是民族的一大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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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皇的新衣

特區政府大力推行通識教育,慕求令學生能夠獨立思考,對問題舉一反三。上文說過香港人普遍缺乏聯想力,舉一必然反一,因為反二反三都是大逆不道。歸根究底,都是我們當學生時候被剝削了創意,但凡不符合考評局標準的答案都是錯,最後學生們連想也不敢想,總之背好了標準答案便能平步清雲,何苦要思考其他不值任何分數的念頭?所以在要求學生懂得對問題舉一反三之前,教師們必須先反醒自己對創意答案的包容程度。舉例說,一天,某學生答:『老師錯了,我認為《醉翁亭記》並不一定是作者暗喻被貶謫的情懷。』教師應該如何看待?作為會考試題的改卷人,又如何看待這類答案?

創意跟紀律是相違背的,校服、校規、時間表都需要遵照無誤,何時上課、何時下課、裙的長度、頭髮的顏色 …… 這些都不容許學生來『創新』。舉一反三的定義是學生能夠從單一理論去聯想其他擁有相同條件的問題,所以舉一反三必然會超越『標準答案』的框框。然而思想是無界限的,不能局限學生只在某個範圍之內聰明。未來或會有學生對文學持有獨特的見解,也必然會有學生對校內制度提出意見,教師容得下《醉翁亭記》的另類解讀,但是否又容得下一頭金毛的中五生?魚與熊掌,兩者不可兼得,你作為校長,你希望學生聽聽話話、循規蹈矩?還是創意無限、懂得舉一反十呢?

人民的創意跟強勢管治往往是有抵觸的,在《國皇的新衣》裡頭,究竟國皇希望人民只會愚昧地對制度唯命是從?還是該像那聰明的小孩子,對制度指出不善之處呢?向教師提出解讀《醉翁亭記》的反調,等於向教師的權威作出挑釁,要是教師的論點是不會錯,考評局的標準答案是恆定不能改變的,那麼教育制度便該保持填鴨式了,免得調教出一兩個反叛的學生,對國皇裸露的身體指手劃腳。要學生能夠舉一反三,先問一問政府是否容得下舉一反三的國民,假若領導人缺乏包容,又何必放寬平民的思想教育?勞師動眾地做出了一件誰也看不見優點的新衣,某某跑出來說三道四,到時又要勞煩大人物出來解畫:『局長冇呃你地o架,跟我唸一遍,國皇的衣服是很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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