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管理

我是一位藝術家,雖然我大學時唸的是電腦科學,研究院時唸圖書館科學,但我的言行舉止並不太科學,倒像藝術家多一點。舉例說,我從來不會給予下屬任何工作指引,今天我要下屬向左走,明天卻要他門向右走,沒有既定準則。下屬感到無奈,我說:『每天晚飯,妳都會替家人做相同的餸菜,天天不變嗎?』她說不會。我反問:『為什麼工作卻要有既定指引,每天的判斷要一模一樣?』

沒有既定準則。換一種說法,是要視乎不同環境、條件、理由及緩急情況而作出最合適的判斷。舉例說,同學遲了一天還書,列出一堆似有還無的莫需有理由,同事把赦免罰款的要求呈到我案上來。我昨天批淮了;但今天卻否決了另一個相近的個案。同事問,我的赦免罰款決定基於什麼準則?我答:『因為我昨天比較忙,沒空跟他費唇舌;但今天正閒著,準備跟他磨蹭半天。』

同事建議,假如有人提出赦免罰款的要求,而罰款又不多於五元的話,一既都獲批準。提出這項建議的是一位高級主任。指引的好處就是容許圖書館員可以不帶腦袋工作。因為有了指引後,員工根本不用去作判斷,也不用因為判斷錯誤而負上責任。總之少於五元的話一概特赦,多於五元的話則要窮追猛打,工作美好得多了。

這是一項受惠廣大用家的建議,但給我狠狠地拒絕了。我問:『假如當日老師因公事外訪而又因為政變原因滯留當地而導至未能準時還書的話,是否也不能給予赦免?』同事冷不防我這位藝術家會有一個刁鑽古怪的創作故事,一時語塞。事實上,我曾經遇過無賴的用者,連杜撰一個理由也懶。我問:『為什麼要遲還書?』他答:『不便透露。』我的藝術家脾氣發作起來,他唯有死死地氣去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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