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總執笠吧!

從來不是一位足球迷,利物蒲及皇馬訪港對我的影響不大。屋主 L 跟足球總會稔熟,月前混了兩張皇馬對港聯的內部認購門票,割愛相讓,可惜我婉拒好意,及後才發覺這兩張『波飛』價值連城,有錢都買唔到。

是日在蘋果日報讀到一篇陳穎的文章,謂足球運動只有在富裕國家及貧窮國家裡盛行。貧困地區沒有娛樂,一個皮球兩隻波鞋,已經足夠把年青人打發了一個下午。後來發覺足球原來可以踢出彩虹,積極練習,希望一天可以利用耀眼的球技換取較舒適的生活。富裕國家會投放大量資源來推動運動事業,慕求令足球成為年青人健康的消閑節目,總比他們流連街頭的好。

反觀,香港算什麼?窮不算窮,富不算富,利慾薰心的家長們只懂『搵錢』,任由放學後的『靚仔』去『浦』電子遊戲機中心,更甚的是聯群結黨地在屋村『蝦蝦霸霸』。看一看這顆東方之珠,在過去一年裡,我們一共花了多少時間去和孩子們一起踢球?而自己又一共花了多少時間去賭波?

最近電台接了兩宗關於皇馬球賽的投訴,令我無名火起:

一﹞足總內部認購門票太多,兼且不知去向,認為足總黑箱作業。
二﹞足總其實有錢賺,白花納稅人金錢。

內部認購或贈券其實一直存在著,不論本地或外國,不論是快譯通對花花,還是皇馬對港聯。因為足總是非牟利機構,香港足總更是賠錢連連,除政府資助外,贊助商是另一個收入來源。要說服商家每年花費數以十萬元的資助,門票是其中一個交換條件,要足總抽起這數千張贊助門票的話,不如變相叫足總『執笠』。另一方面,搞球賽不容許足總有錢賺,這是何理之有?事實上,足總每年搞的大小球賽不下數百場,敢說每一場也是『倒貼』的。長此下去,也不如也叫足總『執笠』吧。香港市民一年三百六十三日不去買票支持本地足運,剛巧兩天有球星到訪,便左右抱怨。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免費的球賽看,與其去 complain,不如多謝一下支撐著足運的工作者吧 。

香港的足球運動是苟延殘喘地生存著,它仍然存在,是為了年青一代還可以健康的成長,並非單純地因為陳穎先生所形容的『懷舊心態』作祟。如今慶幸還有人在推廣足球運動,以卵擊石地跟 PS2 爭市場,這一類人值得我們尊敬。只是短視的市民令足總愈來愈難以經營,徒然令年青人少了一項健康活動的選擇,最終受害的,其實是普羅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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