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啊!妳千萬別做潑婦

『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似乎天下無敵的反而是女人,而且還要是潑婦。近日蘋果日報有則《男子不堪敲榨求禁制前女友滋擾》的報導,對潑婦有以下記載:

『答辯人﹝女方﹞力追款項,曾出手襲擊原訴人﹝男方﹞及電話滋擾。今年五月十九日,答辯人騙得原訴人父親開門,入屋後便「賴死」不走逾一星期,並威脅放火燒屋、斬死其家人及在屋內自殺,高聲叫囂及擲物滋擾,更開水喉致單位水浸。原訴人多番報警求助,惟每次警員離開,答辯人便回復「本色」發難。』

在社會福利處的個案當中,原來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不一定是婦孺,只是虐夫的受害人鮮有求助,個案比較不明顯罷了。虐夫,顧名思義是丈夫被虐待,但大都不像一般暴力個案般拳打、腳踢、眼青、鼻腫,而是一種精神上的滋擾。一如報導所述:賴死、騷擾家人、威脅、鬧自殺、叫囂、擲物、畜意破壞,只不過是發揮了女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特權,當時人認為這是感性、合法、合情、合理,其實是不自覺地對男人做成了精神上的傷害。

我同情事件中的男主角,事實上,虐夫個案的受害人能有的選擇不多:

  1. 男兒有淚不輕彈,這是男人的常情,尤其是被老婆虐待這樣的醜事更加守口如瓶,這令實際的虐夫情況更加不能掌握;
  2. 爛仔的滋擾可以拳頭解決,女人的滋擾呢?不打女人原是男人應有的風度,但竟然成了自我保護的掣肘,令潑婦更加肆無忌憚;
  3. 向親友訴苦往往得不到認同。以一般人而言,男人應該多忍讓,因為千錯萬錯都是男人的責任。也許他不夠體貼、不夠關懷、沒有替女方設想,才導致女人『高聲叫囂及擲物滋擾,更開水喉致單位水浸』。畢竟女人是水造的,『係男人衰,女人先至賤』,潑婦原來還是情有可原的。

在率性的合法大原則下,潑婦為求目的而不惜損害專嚴、心靈、肉體,可能是為了感情或錢銀瓜葛,也可以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什麼周年紀念日沒去相伴晚膳、要求男人不去跟豬朋狗友睇波落吧劈酒、甚至封了塵的舊情人往事等等,為了霸佔一個男人而置感情於不顧,這值得嗎?

或許妳會慶幸自己﹝或身邊的人﹞不是潑婦,但想一想,妳有沒有亂發脾氣?拿過他來發泄、呼呼喝喝?要他隨傳隨到、萬般遷就、甚至施以奪命追魂 call 的酷刑呢?兩個人之間的相處在乎和諧,當中維繫的是一個『愛』字,但以上的行為對感情有利還是有害呢?經常『倒米』不會令妳擁有更多,要令一個男人更加愛妳,女人啊,妳千萬別去做潑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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