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定位

在最近的政治爭拗當中,忽然冒起了『文化定位』四個字,意思是要政府先對本土文化藝術作『定位』,然後主力投放資源發展。就像老闆先認清楚一項賺錢大計後,勇往直前地去幹一樣,目標加上努力,總有一天會發達的。驟聽起來,這個邏輯十分有顯淺,但只能屬於一種童話式的思維,要是世事都如此單純的話,世界便再沒有窮人了。人類文明發展數千年以來,文化從來也不是單純的概念,她就像天空上漂亮的浮雲一樣,體態雖然華麗,卻沒有固定的形狀,不能預計,亦無從定位。

文化藝術的界線是模糊的,所以她不能被局限在一個既定的框框之內,即是說文化根本不能被定位。試想像,要是我們把書法定位在篆書、隸書、草書、行書、楷書之內的話,曾灶財的作品便只能被拒諸門外了,又例如採用彩色或透視手法的新派國畫、舞台粵劇、街頭舞蹈、Hip Hop 等等,我們對這種『不被定位』的另類藝術又要如何評價?

文化藝術跟創作是離不開的,創作就是創造,而我們不能對未創造的事物預先評價並制定發展藍圖。十多年前,我們不能預知曾灶財的出現、William Hung 的冒起、Twins 的走紅、以及周星馳無厘頭的熱潮,在他們出現之前,我們能否預先把藝術定位?並塑造這批藝人來切合現在的需要?六十年代能否預測七十年代電視劇主題曲的影響力?七十年又能否預計到八十年代的日本潮流文化入侵?假若你要跟現在的樂壇定位並制定發展藍圖,藝術要在那裡定位呢?Twins?謝霆鋒?還是前衛的 Hip Hop 與 R&B?

或許你會質疑,文學不也曾被定位嗎?事實上,中國從古代的樂曲到魏晉的五言詩,以至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及至近代的白話文。從歷史角度來看,每個朝代的文學確實曾被定位,但這種定位只屬歷史的評價,而非當時的自我定位。只要細讀文學史,便會發覺歷史的定位跟當時官方的評價是背道而馳的。樂、曲、詩、詞、戲曲、小說、白話文在當時來說是一種通俗文學,是沒有地位的,只能在坊間互相流傳娛樂,不能登大雅之堂。而當時最受官方推崇的文學是八股文 ── 一種以文載道的嚴肅文學。東方如是,西方也如是,印象派興起之時也未受大眾賞識,梵高的油畫乏人問津,最後鬱鬱而終。

今天,我們對曹雪芹、梵高、陶淵明等藝術家推崇備至,有否想過他們在生之時是多麼的失意?被評為不入流,不被賞識,要是當時官方替這種二流藝術作定位及重點發展,那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假若文化真的可以被定位,政府應該考慮替曾灶財、William Hung 及牛佬﹝漫畫主筆﹞作重點培育,也許他們才是臥虎藏龍、港人之光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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