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接了某大學的一通電話問卷調查,問了我一堆關於香港政治、人權自由及基本廿三條相關的問題,我都一一對應如流,最後他問了我一個問題:『對於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你是否贊同香港政府應該推出白紙草案而非藍紙草案?』
我答:『唔知。』
吠形吠聲的香港人多的是,一天 A 報振臂一呼:『藍紙草案剝奪人身自由,爭取推出白紙草案的權利。』一下子數萬香港人站出來反藍。保皇黨馬上晒馬,又拉了幾萬人擁藍,一時間藍白分明,但當中有多少人了解藍白之別?我不明白,因為被渲染了的政治見解太多,跟文革時代一樣,真與假都已經被嚴重混淆。答問卷當日,我誠實地承認自己的愚昧,還累得電話筒的另一邊費了唇舌去解釋一番,這又如何?他的藍與白定義還不是人云亦云的片面之詞?
上周日陶傑先生在電台節目內談到傳媒的專業守則時,謂自己也不太明白何謂藍紙草案及白紙草案,身為一個時事評論家,他其實在諷刺傳媒多個月來渲染藍與白之間的利弊,卻未有中立地跟讀者解釋兩者之別。然而對與錯並不是傳媒最關心的問題,最著緊的是銷量,有這樣的讀者才有這樣的報刊出售,香港人就是偏愛看渲染的報導,報章的公信力卻因此下降,不信?自九七以來,A 報鬧了領導人近七年,還及不上人家的一句『step up and sit back』。因為人家有公信力,是一便說一,二就說二,但對 A 報來說,公信力並不重要,因為明天它還是銷量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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