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她

某天,神父解釋靈魂和軀殼的關係。他說,要是一個人把四肢及所有器官都更換了,但他還是他,因為那個人的靈魂還是同一個人。我勉強明白當中的哲學,但幾位教友似乎一臉茫然。畢竟這不是一個科幻世界,實在難以想像一個人可以把整個軀殼都更換掉。那時候我想,要是神父把比喻改為『鬼上身』,會不會更容易令人明白?例如某某忽然鬼上身,由一位謙謙君子變成粗魯野人。雖然在同一個身軀、同一個面孔之內,但他不是他。這個比喻雖然更貼切,但在神父面前,還是不要班門弄斧了。

也許是文藝的神經質關係,當神父說到『他還是他』的時候,除了宗教問題外,我忽然想起《如果‧愛》裡頭的一段對話:

金城武在車廂裡對周迅說:『我帶妳回去見以前的老孫。』

周迅回答:『我就是以前的老孫。』

金城武激動地說:『妳不是以前的老孫!』

老孫不是老孫,因為老孫的心裡早已没有見東,雖然是相同的身體和面孔,但內裡的靈魂早已不一樣。這樣的愛情故事比比皆是,記得 2004 年時寫過一篇《維蒙州的一片紅葉》,文章裡最重要的一句話是:『她心裡有我』。因為在此之前,世界是色彩繽紛的;但在這句話以後,相同的世界卻變得暗綠、沉寂。我為了營造鬱悶的氣氛,不斷重覆著暗綠、暗綠 … …,不明所以的讀者還以為韋信辭窮。《維》裡頭的她到底是誰不重要,可以是老孫,也可以是《春逝》裡的恩素,重點是她心裡頭己經沒有愛。雖然,那個仍舊是熟悉的身軀,仍然有著令人懷念的體溫,但她的靈魂早已跟以前不一樣 ── 她再也不是她了。

429

《如果‧愛》
《如果‧愛》

 

中醫

朋友認識一位老中醫師,我問清楚了地址,打算在開學前調理一下身體。朋友反問:連我這位理科出身的旅美華人也會相信中醫?言下之意,指中醫學予人很不科學的印象,奇怪我這位唸數理的人,竟然對中醫藥毫不抗拒。我解釋說,中醫學其實有科學根據。以針灸為例,直接刺激皮下神經,比起西方物理治療所採用的推拿、熱敷、超聲波等方法直接得多。而中醫藥經千百年臨床實驗,要是效果不彰的話,理應早被自然淘汰了。

中醫學背負『不科學』的指控,原因是中醫學理論確實不很科學,換一種說法是:現代的科學仍然未能理解中醫學所屬的非數理範疇(見《感性狂想曲》)。以小弟初見中醫的經驗為例,已經充斥著許多不太能夠以數理科理解的辭彙。

那天,中醫師一邊摸著脈,一邊淡淡然地問:

『有無覺得口淡?』(『口淡』即是味覺敏感度下降的意思嗎?)

『沒有 ….. 』我答。

『有無脷黃?』

『吓?!』

『申條脷出黎睇下喇。』醫師見孺子不太可教,索性自行判斷。

醫師再問:『咁有無發夢?』(有什麼關係?)

『有。』

醫師忽然定一定神,看來對這個答案很感興趣。

『我睡不睡覺都愛發夢 …… 』我繼續說。

醫師似乎不太欣賞這種幽默,忽然面色一沉,氣聚丹田,右手使上八成功力。我怪叫了一聲,隨即把餘下的說話吞進肚裡。

『腎脈弱!』醫師卻輕描淡寫地說,一派『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的風範。

最後,醫師贈了幾個令人摸不著頭腦的詞彙:胃寒、脾虛等等,開了一堆什麼三尖八角的藥方。

老實說,中醫這門千年學問,跟女人一樣,只要相信,門外漢永遠不會明白。

428

臉書與郵柬

校方最近把社交網絡列為未來教學策略之一。只要稍為細心留意一下,不難發覺時下的年青人都已經棄用電郵了,要跟他們溝通便要靠臉書。這其實是兩年前已經察覺到的現象了,假如要在校內推廣活動,單靠電郵必定徒勞無功,因為許多同學在校四年都沒有開啟過學校的電子郵箱。相反,他們每天都看臉書,氣得老師要求在防火牆上把臉書網攔下來。學校的策略計劃正好給那些默守成規的老師來一通溫馨提示。

小弟自問屬年青一群,早已沒有定期去打開個人電子郵箱的習慣了。朋友見寄來的信都像負心漢般去如黃鶴,特地打電話來提醒我開電郵。我說:用臉書吧,她拒絕,但她的信還是石沉大海。很欣賞朋友有一種鍥而不捨的精神,她每次寄出電郵之後,便立刻搖電話來提醒我開信箱。我有氣沒氣地說:為何不乾脆在電話裡交代要說的事情?

其實我跟朋友和頑固的老師們一樣,潛意識地抗拒著時代的巨輪前進。當現實變得愈來愈陌生的時候,也許我們都開始老了。我懷念從前,只可惜懷念不等於仍然擁有。記得當初移民到美國的時候,在香港有一位女朋友。那時候沒有電郵,沒有互聯網,更加沒有臉書。兩個人,天各一方,都在盤算著郵遞的時間 —— 我的信送到了她的手上沒有?今天會收到她的信嗎?郵車來了沒有?信,收到了,字裡行間透露著八萬里外的思念。署名上的一滴淚痕,沉默地訴說著兩地相思之苦。

舊情人還好嗎?臉書上早已找不到當年信箋上的感情。忽然很想買一片郵柬,寫上近況並叮囑她趕快給我回信。貼上郵票後,寄到那年的地址去。

427

圍城‧紐約

紐約是一個奇怪的城巿,就像錢鍾書先生筆下的《圍城》一樣,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卻想逃出來。不同的是,錢鍾書先生隱喻婚姻及人生是圍城,而我說的卻是實實在在的一個城巿。

這次回美,認識了朋友 T。本來跟 T 只有一面之緣,卻因受朋友所托,跟 T 短聚了一個晚上。T 是典型要闖進紐約的人,本來是留美學人,畢業後便決定留下來。結了婚,搞了綠咭,跟家人說以後不回港了。他在紐約教學,太太卻在華盛頓巿工作,大家相差五小時車程,但仍然認為紐約比香港好。另外,跟 P 也談了短短一杯 Latte 咖啡的時間,言談間 P 盡說紐約的好:故鄉還是老樣子,真受不了。活脫就是沈從文《邊城》倒過來寫的故事。

我了解 P 跟 T 的決定,因為我也曾經是闖進圍城的人,只不過近年所認識的紐約舊人,都是希望逃出來的較多。嚴格來說,仍然留在紐約巿大都會區的其實只有 J 吧。當年在唐人街及布碌崙流連的朋友,沒移居到史坦頓島,便是遷到新澤西洲去,有的甚至到了外州,甚至更遠的地方去。逃得最遠的應該要算到我的頭上吧,只是步我後塵的大有人在:C 辭去工作、賣掉房子後跟丈夫移居馬來西亞,外人都說 C 丈夫的 relocation package 應該很豐厚,只是 C 誓神劈願的說:一分錢搬遷福利也沒有,甚至是自願減薪,為的就是要逃離紐約。

然而,奇怪的是,短短一年後 C 又回流紐約了,朋友打趣地懷疑 C 其實從來沒有離開過紐約,只是躲了在娘家一年而已。錢鍾書沒說逃出了圍城的人,會不會再想闖回去?W 姊妹分別在華埠創業,但人卻早已搬離紐約市,還要抱怨每天開著長途車上下班,回家往往已經半夜云云。G 把辦公室搬到布碌崙下城區,那裡正正就是我們年少時相識地方,舊友們早已絕跡布碌崙,但 G 卻樂於搬回舊地開創他的事業。

紐約是一個圍城,有著令人若即若離的魔力,既離不開,又靠不近。

426

 

買手信的哲學

跟圖書館協會到吉隆坡一遊,各式各樣的交流活動,把四天的行程安排得像俄羅斯方塊般密密麻麻,只有回程當天偷得半日閒,大夥兒便利用這個空檔去觀光及買手信。要我在吉隆坡買手信,首選必然是茨廠街的肉乾。然而,『買肉乾』這個看似簡單的任務,卻給現代的巿場學包裝成一個很複雜的決定。首先,肉乾有雞肉、牛肉、豬肉、鴨肉;有原味或辣味;有普通、有特選;有散裝、有大包裝;有即燒、有預先包裝的;有普通裝、有禮盒裝:還有,同款買量多的有折扣,但買量少的可以多買其他種類。其實買手信永遠是行程裡最累人的節目,就像《Hurt Locker》的男主角在危機面前往往表現果斷,但偏偏在超級巿場裡卻為了一盒 cereal 而猶豫不決。

買手信是一門人生哲學,要先學懂不去計較平貴好壞,這樣才不會事後才後悔為什麼不多買一點雞肉乾,又或者後悔沒買辣味的,因為遊客在一個不熟悉的地方購物是必定吃虧的。朋友在吉隆坡超級巿場裡先買了一盒馬來西亞朱古力,後來在 Pavilion 的專門店看見同款但不同大小及包裝的朱古力。經一輪腦肋筋急轉彎的心算後,發覺平均每百克買貴了幾毛錢馬幣,大呼不值。幸好他在機場的免稅店裡找不著同款的朱古力,否則小弟身上僅存的那片血壓藥,恐怕也要解囊相贈。

425

《Hurt Locker》

 

不一樣的香港

旅美多年,許多人問我回流香港的原因,其實連自己也不甚了了。好像是一天忽然想回來,便買了單程機票回來。其實,我是一個很懶去改變現況的人,當年在美國辭去銀行的工作,回來當一個圖書館員,不單純是只為『想改變環境』的原因,而是許多大大小小的機緣做就而成的。

回來香港後,發覺香港比外國可愛得多。我常對紐約朋友說,只要管得了一宿三餐、衣食無憂,香港真的值得回來。香港地方小小,有最繁忙的商業區、有優美的海灘、有古色古鄉的行山徑。說來真的要多謝前港督麥理浩,把郊野公園範圍的大片土地給保留了下來,令許多傳統的客家村落得以保持原貎。這些年來,沒去過圓方,IFC、朗豪坊、APM 也只是偶然路過,但我卻走偏全港大小山路,只要有路的地方我都會去,除非有危險及自問體力應付不了的路段。

從海外回來的朋友愛找我作嚮導,因為我會帶他們去感受一個不太一樣的香港。當旅客要到太平山頂看維港景色時,我卻偏愛到大帽山頂;肥鵬每次來港愛吃蛋撻,我卻鍾情鹿頸的走地雞;人家愛看青馬大橋,我卻愛看白泥夕陽下的西部通道;旅客愛到星光大道,我卻認為萬宜水庫東霸更吸引。

跟著我遊車河的海歸朋友,都像愛麗斯夢遊仙境一般,轉眼間去了一個不太真實的香港,又說不清自己身在何處。為免朋友日後記不起到過的地方,我唯有用 iPhone tag 過不亦樂乎。不知就裡的人,還以為我中了面書毒。

424

相逢恨晚

在紐約唸大學的時候,曾經認識過一位很投契的朋友,但我忘了他的名字,不知道他從哪裡來,不曉得他唸的是什麼科目,也無從計算我倆到底認識了多久。唯一肯定的,他是位留學生。印象中,他是朋友的朋友,但早忘了是誰的朋友。只記得那時候每天中午過後,在飯堂裡總會聚集一群說華語的朋友一起午膳及聊天,有的從香港來、有的來自中國、有的來自台灣,也有從馬來西亞及越南等南洋地區來的華僑子弟。

我就是在那種場合上跟他認識的,遇上時會點頭問好,但算不上深交。直至畢業後的一次聚會,朋友帶了他來,並託我聚會後開車送他回家去。一路上,我開著當時流行的周華健歌曲,踫巧他也是華健的粉絲,我們便跟著卡式帶一起唱,由布碌崙一直唱到皇后區。我們間中也談及許多話題,原來他也對越野汽車拉力賽感興趣,還託我到圖書館找錄影帶〈因為那時候我已經在圖書館裡工作了〉,並相約日後到我家一起欣賞。但很可惜,我們的友情只維持了短短的一段車程,因為畢業後的留學生大多都要回國或選擇繼續升學。他也明白那個約會不太可能會實現,臨離別前,大家都無奈地概嘆一句:真的相逢恨晚。

相逢恨晚是一種宿命,因為『相逢』是一種緣份,但『恨晚』卻是一種現實,最終緣份被迫屈服在現實底下,未能延續下去。古語有云『士為知己者死』,古人能為知心友而犧牲,可見千金易得,知己難求。能夠遇上一位投契的朋友,畢竟是一種緣份。但要是遇上卻又未能發展下去,只能說是天意弄人。最好從來沒有認識過這個人,免得一段緣份留下忘不了的遺憾。

423

等 … 再等

早前看過本地電視台的《盛女愛作戰》,當中一集說起 Florence 等了一個男人十年了,那個男人其實就是她十年前的男朋友,但嚴格來說,又不是那位過了氣的負心情人。當處於感情與現實交戰當中,人往往都是矛盾的,就算那個男人願意回來,理性上他是不能原諒的,但奈何卻又依附著千絲萬縷的感情。最好那個白馬王子跟她十年前的男朋友一模一樣,包括樣貎、談吐、性格、歴史,甚至跟 Florence 擁有一樣的甜密歲月,卻又並非同一個人。這個人不會存在,你我都知道,Florence 也知道,只是當事人卻無力從回憶的旋渦中抽離,最後成為了十年悲劇的女主角。

《盛》隱約透露了 Florence 跟前男朋友的分手原因,大約是二人分隔兩地,感情轉淡,甚至見異思遷。節目沒說明這段感情實際維持了多久,可能是十個月、十個星期,或者十天;但女的卻等了足足十年。從前是兩個人天各一方,都在等,期待一天經歴過波折的感情最終會修成正果。但後來,他不等了,只剩下她繼續在等。

許多年前寫過一篇《》,裡頭曾經提及:

『等……從來也不是一場公平的遊戲,因為規則早設定了是妳在等他,而不是他在等妳。』

最終,輸家必定屬於放不下的一方。所以說,當熱情過後,與其成為被抛棄的失敗者,最好還是先一步把他甩掉算。

422

文人多情

八年前寫過一篇《背影》,曾經在《作者的話》裡提及這是一篇我很喜歡的創作文章,而《背影》對我往後的寫作風格有很大的影響。《背影》描述跟 S 最後約會的情景,她送了我到車站後便轉身而去,那個背影就是我對 S 的最後印象。那時候,我多麼希望 S 能夠轉個身來看我最後一眼,好讓回憶裡頭不只是一個冷漠的背影。

寫過《背影》以後,對所有離別的時刻都有近乎神經質的敏感,不論是情人還是仇人,臨別一刻,大家總要互『超』一輪才依依離去。一如《盛女大作戰》裡 Santino 的 SMS 理論,還要是對方最後目送我離開才算完美。最近小車子壽終正寢,向『劏車』公司預約過後,便一天一天地盤算著她的最後日子。畢竟是四年來日夕相對的伴侶,離別的一刻,忽然想起了《背影》,忍不住回頭看了小車子一眼,恐怕她離開的時候看到我冷漠的背影而心傷。所以我說,寫作人都有點神經質。

上回說 G 沒有那些年的回憶,我說他沒有當藝術家的潛質,或者是神經質。藝術家對萬物都賦予感情,詩人會傷春悲秋,為了一片落葉而悲慟年華逝去;畫家也會對日出及向日葵賦予感情,甚至會把夜空畫成筋斗雲。G 的太太是幸福的,因為 G 尚算一個正常的男人。假如他忽然會對早餐的太陽蛋而感觸落淚,或者對著空氣說再見,不把他送進精神病院才怪。

421

回憶裡的沈佳宜

現在才討論《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是不是個很 Out 的話題?事緣最近一次朋友聚會,忽然 G 提起了這齣電影,大伙兒便興高采烈地談論著劇情。因為我未看《那》,對大家談論的話題十分抗拒,但故事還是零零碎碎的鑽入耳中。我沒有看《那》,因為我搞不清應該以什麼身份去看這齣電影。熱戀時去看《那》,心裡頭是矛盾的 ── 女朋友在身旁,但心裡頭卻惦記著中學時期那位『沈佳宜』,但卻更怕她想起她的初戀男朋友;獨身的時候看《那》,懷念起那些年兩個人的快樂時光,如今孑然一身,心裡只會更覺孤獨。

G 說,他慶幸沒有九把刀心裡頭那些年的情意結,記不起年少時愛過誰、負過誰。沒有過去的人是有福的,起碼不會悲慟一段過了期的緣份沒有開花結果,也不會因為錯過了那年那天的一個機遇而遺憾。人的回憶是帶選擇性的,只會偏愛記起快樂的時光,忘卻痛苦的日子。有時候還會憑空捏造記憶,去讓那些年的故事變得更完美 ── 或許她還想念我,或許她只是逼不得已,或許她有一天會回來 ……. 不知不覺間,人會墮進自我編造的回憶圈套裡,不斷地去尋找虛構的過去。回憶裡的『沈佳宜』應該是完美的,起碼夢裡的主角還是。

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