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萬歲

今天要一改香港人對政府有彈無讚的作風,大力誇獎消費者委員會對我們所作的貢獻。消委會成立於一九七四年,為政府資助的獨立團體。三十年來,她們除了調解顧客投訴及試驗各項產品外,她還應社會上各種不法營商手段而推動了許多針對性的法例。今天,不法商人不能隨便抬價、旅行社不會收了團費後關門大吉、地產商不賣縮水樓、店舖也不能逃避貨不對版的責任,實在令香港的消費環境比從前更公平,也令市民在購物時加倍放心。

從前,我們對商人都有一種奴才心態,因為『財雄』之後總會『勢大』,商人的權比顧客大,他們可以隨時抬價、可以選擇顧客、可以決定賣與不賣、更加有最終解釋交易遊戲規則的權力,顧客不得違拗,『貨物出門恕不退換』就是他們霸權的例子。仔細地想一想,為什麼旅行社可以決定不成團?也可以決定不退款?就是成了團也要收導遊費領隊費伙食費入場費?﹝領隊跟導遊又有什麼分別?﹞卻又花 70% 時間帶旅客去購物?為什麼茶樓標明 XX 元一位任食卻又收茶收芥收加一收貼士?顧客因為對流動電話的收費存疑而索取通話紀錄,電訊公司為什麼要收手續費?為什麼貨品損壞了卻是顧客『事前不看清楚』的責任?被騙了,Oops,一切逆來順受,這就是奴才心態。

消委會對社會的最大貢獻莫過於改變了我們的奴才消費文化。經歷了數千年的君王制度後,對上一階層的權力都不敢違抗,高官、土官、執法人員、上司等等,一律堪稱再生父母。三十年來,政府為消除這種階級觀念一直不遺餘力,直接促成了消委會、公共關係科及平等機會委員會等團體的成立,也有立竿見影的功效。

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早前失言,謂學生是政府施政的『最大得益者』,因此學生最無資格去批評特首。這是一個典型的奴才主義,十足粵語長片裡白燕被惡家婆黃曼梨欺負時,可憐萬分地對著鏡頭說:『~~ 我對妳咁好 ~~ 點解妳要咁對待我?~~』Come on,香港是言論自由社會,況且學生並非批評政府對教育資源的施政,只是左派人仕仍然有 Don’t bite the hand that feeds you 的奴才心態,因為主人『比飯我食』,所以便該愛屋及烏,不得批評董生其他的政策?在香港政局風雨飄搖的年代,奴才仗勢凌人,平機會率先失守,先撤主席,後炒要員。今天的消委會尚能獨善其身,實屬僥幸,還望她繼續逢凶化吉,在亂世的驚濤駭浪裡保存她那一份貞節。

245

政府所撒的數據謊言

每天在新聞紙上都可以讀到許多數據,包括民意調查或其他反映社會狀況的數據1,但我們鮮有研究它們的來歷及準確性,例如海關每逢長假期都會公怖出入境人數,復活節長假一共會有二百八十二萬人次出入,即平均每四個人當中,會有一個出了境﹝以每人一來一回兩次計算﹞,你覺得這個數據合理嗎?台灣大選後,據說選前國親聯盟的支持率原本領先民進黨六個百分點 ﹝據其黨公怖﹞,槍擊案後,阿扁反超前,結論是阿扁因此而多了數十萬票。想說,這個扁總統無端受惠屬毋庸置疑,只是理據上有點不科學,正好拿來作個活教材﹝同時參考相關數據﹞:

  1. 不要忘記,六個百分點優勢是根據國親聯盟所做的民意調查所得,缺乏準確性,例如民進黨的民調便說只落後一個百分點,其他機構所做的明顯比較中立,選前中國時報及聯合報的結果則顯示相差三個百分點。
  2. 在所有選前的民意調查當中,都有一成七至三成五的受訪者未表態,三至六個百分點的支持差距實在站不住腳。
  3. 但凡按比例推算的民意調查都有誤差,報告中沒有列明﹝可見記者缺乏民調專業﹞,若以三個百分點的誤差來算,除國親的民調外,一概都算 Too close to call﹝相差極為接近﹞。
  4. 民意調查不一定準確,樣本抽取方法、樣本數量或問題設計等等都可以左右數據。一向民調都屬參考性質,從數千人的樣本去估計全台一千六百多萬選民的意向,誰都不敢保證百分之百無誤。

社會調查的其中一個毛病是調查機構預先設定結論,例如民建聯一直喜愛營造受市民支持的假像,跟國親聯盟的鬼胎一樣,他們所做的數據一般會比較偏聽、誤導、甚至作大。社會調查的原意是要反映社會現狀,若社調不準確,或政府不相信社調的話,很難會把社會搞得好。回歸以來,董班子一直喜歡利用社會數據來嚇唬市民,財政赤字、教育開資、工務員薪酬、外圍賭檔的收入、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數等等,有時候懷疑政府究竟是應民意來施政,還是應方便施政去操控民意?香港人對自己的政治取向心裡有數,只有維護自身政治利益的政客才樂於掩耳盜鈴,要揭穿政府所撒的數據謊言,最直接簡單的,便是顯示民眾勢力,投票、上街,適隨專便。

 

  1. 以後一概統稱『社會調查』,或『社調』。『民意調查』或『民調』則是單指民眾意向性的調查數據。

244

原意

中國人有一個奇怪的嗜好,就是喜歡講原意。文人在千多年前寫的詩詞,我們都喜歡追究其生平際遇,看看字裡行間會不會隱含一些憤世嫉俗的『原意』。在錢鍾書的《圍城》裡,他便對此打了一個幽默的比喻,謂當你覺得一隻雞蛋好吃的時候,為什麼要考究那隻生下它的母雞?石堅叔幾十年來演過不少歹角,難道這又跟他的生平際遇有關?

早前吳光正在《明報》批評李柱銘對《中英聯合聲明》斷章取義,把原文『… 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中『原有的』刻意刪去。為此,李議員也投搞伸辨﹝見明報的《均衡參與非為保障免費政治午餐》﹞,其中一項提到『保持原有』並不等於原地踏步。社會不斷地改進,《中英聯合聲明》在 1984 年簽訂時候,不能預見,也不能限制往後六十三年裡的政制發展。再者,要是原意真的要保持『原有』的制度的話,那末基本法中的『循序漸進』地發展普選豈非自相矛盾?

原意真的重要嗎?原意真的切合現實需要嗎?在《走向共和》一劇的慈禧太后便經常把『咱們不能壞了祖宗的規舉』帶在嘴邊,弄至朝廷腐敗,直接影響了清朝的滅亡。借假諷今,連從前的鄧小平也鼓吹經濟改革,今天卻竟然還有人要追溯原意,政制倒退回二十年前鄧主席的思維,要是他泉下有知,難保不會氣得復活過來。

香港人都是進取的,不會頑固的死抱著原意,因為我們都明白到過去不能解決現在的問題。

  • 兩口子走在一起時原意是為了快樂,但他口臭大男人不求上住,她斤斤計較絮絮叨叨無理取鬧,兩人整天吵吵鬧鬧,原意可以幫得他們多少?
  • 董特首原意是要搞好香港,八萬五計畫原意是要降低樓價,務求『居者有其屋』,現在呢?
  • 木尺原意是要來量度長度,卻常常被老爸拿來『教仔』。
  • 夜壺原意是要與人方便,現在卻成了古董家的收藏品,現在誰還會撒泡尿進去?
  • 小女孩趁父母外遊之際,買了一套老翻《無間道》回家跟男朋友小聚二人世界,誰不知裡頭放的卻是《咸濕媬姆賤嬰兒》。這一夜,翻雲覆雨,兩人像交了惡的秀才般溫柔地廝殺,情與慾在三合土機裡混得化不開,原意早被攻佔得體無完膚,兩小無猜,他們才沒空去談論這個問題。

241

現在沒有了

千呼萬喚始出來,大學削薪的風聲傳了多時,最終由本校雷聲厲風行地率先執行。管理層一律減酬,吾等一眾圖書館員被傳召出席研討會,當中得悉一好一壞的兩個消息:一﹞我們僥幸地不用減薪;二﹞原來我們還不算『管理層』,深深不忿。雖然減薪幅度只限於單位百分點,但已經惹來不少飽讀番書的教授不滿,他們倒不是嫌人工少,也不是不滿減幅太高,純粹是基於心理因素,多於生活質素上的影響。於他們來說,收入的些微減少不外乎只是賬面上的事,但少了就是少了,心裡面還是難過。

這種得而復失的心態並不限於吝嗇的守財奴,其實貧富皆然,君不見平民百性為了一元數角的車費增減而聲嘶力竭、 悲泗淋漓?政客甚至因此絕食抗議?自去年『沙士』一役至今,食肆價目上升得像當年竄紅迅速的科技股,每天的伙食消費平白多了幾十元,我們都逆來順受,卻偏偏為了爭取那一元數角的車費優惠而大動干戈。為了什麼?還不是因為『現在支出多了』的心理關口?

從前多,現在少了;從前有,現在沒有了,兩者都是沉重的心理打擊。一對情侶,從前的愛多,現在卻變成了習慣,心裡難免有點悵然若失的感覺。再說,感情蕩然無存,提出分手,雖然『愛』早已被攤薄得像例湯上的一片肥膩。但總是曾經有愛,現在沒有了,心情一樣悲慟。

香港人熱愛民主,可以追溯至八八年的立法局直選運動,九七年後,民主倒退,我們都淪為『曾經有過,現在沒有 了』的心態。人大正醞釀替基本法普選條文作最後解釋,執筆時,釋法會議仍未有結論,只是我們憂慮左派人仕會透過釋法強加一些從前沒有的『原則』進去。市民眼看法治和民主都在倒退著,卻依舊無動於衷, 恍惚她們都比不上那退色的愛情,也比不上那一元數角的車費。看來,孫中山先生的胸襟是失傳了。

239

政治風度

台灣的總統選舉選情激烈,票數接近,情況跟二千年美國總統選舉一樣,然而後者的情況更惡劣。民主黨候選人戈爾創出了贏票輸位的笑話,但起碼他沒有拉隊包圍白宮,國會也沒有發生兩黨議員大打出手的場面,更加沒有輸了票便來一個『重新投票』的提議。所以說,美國的民主政制仍然有我們值得借鏡的地方。綜觀上述兩次總統選舉,美國民主的成功在於以下三個因素:

  1. 美國擁有一套完善的選舉機制,包括訂明若票數相距太接近時,選舉局自動重點選票。
  2. 美國人尊重司法制度,法永遠大於權,任何人也不能凌駕司法權之上,連總統也不能推翻點票結果而重點選票,就是法院裁決了民主黨贏票輸位,他們也欣然接受。
  3. 美國人著重風度,選舉輸了,沒有糾黨、漫罵、抹黑、輸打贏要、大打出手。

台灣總統選舉前後,我十分欣賞陳水扁的表現。當然,這個論點是存在誤導的,正所謂得勝的貓兒歡似虎,現實該當如此,陳水扁絕對有權在總統府內自鳴得意。陳中槍後,學著前美國總統列根,堅持要挺起胸膛步入醫院,這加了一分;當選後,也是學著美國總統當選後不記前仇的做法,不忙說感謝對手指出過去四年執政的缺點,並應允努力改善,這又加上一分。反觀連戰,他的傲慢是人所共知的事實,陳中槍後親到總統府探訪,這原該加分,但既然選舉前公開說了槍擊案不影響選票,選舉後卻來秋後算帳,說選舉不公,說槍擊疑點重重,卻又拿不出証據來,十足流氓撒野一樣。他大可學習戈爾,先說感謝選民支持,說我們並未輸,說競選高潮才剛開始,說參考美國機制去重點選票也成,然後交副手辦理那些不光彩的政治角力 ,任何一種方式也比現在耍無賴的好。下周國親聯盟或許會因重點票數而反勝也說不定,但經此一役,連戰是明顯地輸了風度。

香港一場『愛國論』的政治鬧劇顯示出兩派的風度涵養,李柱銘議員在一堆『賣國賊』、『漢奸』、『吳三桂』聲中不慍不火地回應了一句:『我完全不同意佢地所講,但我會犧牲我o既性命,來保存佢地講呢o的說話o既發言權。』說話大方、包容、恰到好處。反觀左派人仕,鬧人張大鼻孔、青筋暴現,一副要吃人樣子,說話也語無倫次。除上述亂扣帽子的罪名外,還有『拜洋菩薩』、狗餅論、『示威相片打上交叉便等於專制』論、甚至連祖宗也拉來批鬥,我實在看不出在社會主義底下,有那一個政客是像樣的?

237

休想過後

李柱銘議員訪美之行惹起左派人士不滿,他一直堅持民主是理想,但商務部副部長安民則斬釘截鐵地說:『這是休想。』理想跟休想,前者是成理的,是符合希望的;後者則剛好相反,廣東話俚語當中有一個貼切的說法:『早抖』。

在歷史上,當理想面臨失敗之時,理想會演化為狂熱,有的最後胎死腹中,有的卻把理想實現起來。以辛亥革命為例,1911年10月,因一次革命黨的軍火意外,清政府搜出了重要文件及黨員名單,各地革命黨要員旋即紛紛被捕,國父的民主夢瀕臨幻滅邊沿,這卻迫使革命軍提前在武昌起義,最後結束了中國二千多年的君主專制制度。孫中山先生的民主革命值得堅持,值得狂熱,只是歷史上『休想』過後還能成功的個案不多,拉登、巴勒斯坦武裝份子、愛爾蘭共和軍、車臣革命軍等等都是要注定失敗的,典型的理想狂熱份子,瘋狂得去自我傷害,發動損人損己的恐怖襲擊。

台灣大選塵埃﹝未﹞落定,成為了茶餘飯後的話題,常常有人問我擁藍還是擁綠,我說民進黨是台獨的象徵,在政治正確的大前題底下,這個問題早有一個既定的 model answer,不答也罷。但有一點卻是肯定的,就是大原則『兩岸只有一個中國,這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定不能令台灣人就範,國民黨的方針是安撫中央,避而不談,相反陳水扁則老實不客氣。在全民投票的機制下選出了陳,比人民大會堂裡選出中央領導人的理由淺白得多,原因只得一個:『民意要連宋早抖,也要中央的『政治一國、經濟兩制』的謬論早抖』。今天,國親聯盟在休想後立即發難,但我擔心的卻是一天連中央也來向『一國兩制』發難。

愛一個人隨時會令人泥足深陷,理想跟休想之別,完全取決於同一段情所包含的人數到底是單數還是雙數,當理想淪為絢爛的幻想之時,便早該臨崖勒馬。失戀的狂熱份子,難保一天不會在休想過後變得失望、瘋狂、發難、自我傷害、損人損己。

236

愛我便請跟我上床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從北京帶了兩個要點回來,分別是一個原則及一個愛國論。一如陶傑在其專欄中提及,中央的談判手段是要先訂下原則,對方同意後才可以面談。說穿了,這個原則才是重點所在,同意以後,其他的不談也罷。為什麼兩岸談判會永遠談不攏,中央的原則要台灣無條件歸順,先同意『兩岸只有一個中國,這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商榷餘地。台灣人崇尚民主,才不會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加入共產黨。

記起周星馳演的《鹿鼎記》裡有一幕講述小春子﹝原著為小貴子﹞跟小皇帝打架,小春子要在事前約發三章,說:『一,不得打我的臉;二,只準打你的臉…..』然後一拳往皇帝的臉上招呼過去。《鹿鼎記》裡的小春子所談的也是原則,重點是『只能我打你,你不能打我』,確認了後才能談判,這跟中央耍的手段沒有兩樣,要普選特首嗎?原則是先要中央批准才成,管他二零零七年還是二零四七年,特首『產生辦法』還是要挑中央較有利的一種,清清楚楚,還談什麼?

愛國論更加無賴,只有愛國的人才能當特首,然後批評行使不信任動議的議員不愛國,反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人也不愛國。基本法廿三條雖然有利於國家,但法例本身不健全,是一條剝奪人權的惡法,我愛國並不等於也要支持廿三條,硬要兩者混為一談是無賴行為。等於一介莽夫要求女朋友『愛我便請跟我上床』一樣道理,愛你並不一定要上床。然而,愛國也不一定要自我犧牲人權自由,我們不是無知少女,只是左派政客卻樂好此道,一直愛用這種下三流手段『硬來』,挑撥、恐嚇、鎮壓、再開出原則『要談判便先來跟我幹一趟』,為求目的,無所不用其極,就是不肯公平討論。

223

不和特首握手的人愛國嗎?

我不是歷史學家,也討厭去解釋過去,我從來不相信過去的事物可以令明天更好。這種心態是從前度女朋友那裡訓練出來的,每當她問為什麼手提電話裡有不知名的留言、跟某某某某的冬瓜豆腐、N 年前有沒有女朋友、N 年前的女朋友是否比她漂亮、N 年前女朋友的現況怎樣、及為什麼還會知道 N 年前女朋友的現況等等,與其要花時間去想答案,不如去把那張搖來搖去的餐桌修理好算了。

女友的無聊問題可以置之不理,上司的問題總不能賴著不管。日前,上司問為何二千年至零一年度的藏書增長率會不尋常地低?How would I know?那時候我還在美國批薯仔,也不明白為何我要負責一個不是由我呈報的數據。然而,四年前的數據真的這樣重要嗎?會關係到下年度的買書策略不成?也許是管理階層男女有別,男上司大多著緊眼前大範圍的情況,女上司卻明察秋毫,小數目小事情往往逃不過法眼,雞蛋裡永遠可以挑出骨頭來。

要說挑骨頭的手段,永遠及不上提出『「二零零七年以後」是否包括二零零七年』的政客。 近日特首普選的事宜弄得滿城風雨,大小政客紛紛翻舊賬,謂基本法起草時原意咁咁咁咁,更搬出已故的鄧小平同志在八四年所提出的指引出來:

『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原則一出,紛紛要用廿年前的尺來憑空量度今天的愛國主義,鄧小平是否認同劉慧卿等民主派人仕愛國?不信任動議是否愛國?五十萬人上街是否愛國?不和董建華握手的市民是否愛國?Come on,廿年前後,時代不同,領導人也換了不只一個。從前香港繁榮穩定,今天香港既不繁榮也不穩定,要是鄧小平在世的話,恐怕會率先炒了董建華也說不定。香港的問題不是誰愛國誰不愛國,只是制度出了問題,小圈子選舉未能切實反映香港人的取向。一而再選出不稱職的人士,在這關節上,沒有人要反黨反國反共,我們只要改變制度,特首愛國之餘還需是賢能之士,與其要花時間在歷史裡兜圈,不如面對今天的問題吧。

222

愛國‧兩制

以曾蔭權司長為首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自北京回港,從中央政府帶來一個訊息:

研究上述兩個(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問題時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

不嫌我老人家囉唆的話,我們再一次看看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

二零零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基本法從來沒有提及『如需修改』之上還需請示中央政府。基本法本身就是法,不容許莫需有地加一個『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在法律之上。若不,基本法的權威蕩然無存。不信?請看看,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在成為香港合法居民前『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管有煽動刊物罪的煽動定義也『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當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擔任』之前也『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例如必須要『愛國』等等,黨大於法,長此下去,各位不妨把家裡的基本法拋進垃圾桶算了。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的另一個訊息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來擋駕香港人的普選要求,董建華一連當了兩屆特首,愛國情操不容置疑。然而,一如前述,愛國定義當然也『必須聽取中央的意見』,中央政府認為香港人要求普選便不愛國,是因為搞民主便不愛國,中央其實一直犯了哲學上的邏輯錯誤:A 君愛上 B 君,C 君也愛上 B 君,是否等於 A 君也該愛上 C 君?算一算,

  • 香港人的特首是董建華
  • 董建華『非常』愛國
  • 結論:香港人愛國便應該愛董建華?
  • 還是,香港人不愛董建華便不愛國?

根據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自北京帶回來的指引,從今天起,我也要愛上我的情敵。

*愛國論最近鬧得熱血沸騰,昨日已有政客討論『愛國=愛港』及『愛國=愛廿三條』的問題,為免落後於人,提前今天上傳,以免被詬病『執人口水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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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還是情大

近期在追看《走向共和》一劇,劇情講述袁世凱當上大總統後,被一套憲法箝制得像隻無牙老虎。起初只道是孫中山設下的陷阱,決心以身試法,秘密槍決了一名異己。事件被時報靚女記者抖了出來,袁辯說堂堂一個大總統,難道殺一個叛徒還不能?顯見袁還保留清末時期的專權作風。孫中山得知後,馬上上京見袁,並從新教育他三民主意理念,並問了一句:『是權大還是法大?』要是權大於法,則當權者凌駕於憲法之上,這便是封建專制。在任何情況下,法是永遠大於權,連當權者也要守法。

陶傑先生周日在蘋果日報刊登的一篇文章,標題引用『法制之父』彭真在八十年代說過的一句名言:『黨大還是法大,我也說不上來』,用來討論最近關於 2007 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執拗。文章應內地法律專家簫蔚雲在香港的演講而作出批評,先說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

二零零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文章引述蕭的言論指出,一﹞『如需修改』與否,應由中央政府決定;二﹞『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必須是實質的批准。評評理看,香港在『高度自治之下』,究竟是黨大還是法大?內地一黨專政,答案誰都知,簫蔚雲知道、彭真也知道,只是誰都不敢說出口,也不敢公開指摘中央權大於法。但虧得《走向共和》的編劇想得出來,竟然頑皮地搬出孫中山先生來給中央當頭棒喝:『是權大還是法大?』難怪一直有劇評人指《走》劇借古諷今,演的是清末民初,反思的卻是現今中國社會的問題。

是人大還是法大?我也說不上來。多月前上過一個客戶服務的課程﹝唉!圖書館員要上 customer service 的課,可想而知今天的大學生有多『惡』﹞,提及在客戶要求下,規例有時候也需要靠邊站,例如:某位學生忽然血糖低,要即場充飢,難道我們還不能網開一面?人大、法大、權大,也許在現實生活上早已模糊不清。小情侶鬧別扭,女朋友拂袖而去,雖說錯不在己,但應該是人大還是情大?結論清官難審,還是當事人自己去衡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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